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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社区生活垃圾管理 切断新冠病毒潜在传播途径的建议
来源:四川国智决策咨询中心  时间:2020-02-12  点击数:1177

关于加强社区生活垃圾管理 切断新冠病毒潜在传播途径的建议

省政府参事,教育厅原副厅长 王康

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以来,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,全面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,快速反应、密集安排、就打赢疫情防疫阻击战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,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。但正如省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所言: “也要看到,我省疫情仍处于发展阶段,形势依然严峻复杂,必须严阵以待、严防死守,坚定有力、毫不懈怠做好防控各项工作。”

目前正处在春运返程和企业复工的关键时期,一些无症状的感染者也藏匿在流动人群中。他们回到各自小区生活,必然会产生并排放生活垃圾。据北京地坛医院感染二科主任医师蒋荣猛介绍:“新冠病毒在光滑的物体表面可存活数小时,如果温度、湿度合适,可存活数天,有研究发现,过去的冠状病毒有可能存活达到5天”。也就是说,在新冠病毒携带者的生活垃圾中,不仅可能含有新冠病毒,而且新冠病毒还可能存活1-5天。第三者在接触到这些生活垃圾后,也有可能被病毒感染。

然而,令我感到吃惊的是最近两天,我在小区散步时,发现仍有个别人在小区垃圾桶(箱)内翻捡、搜集生活垃圾,并把可回收的物品,悄悄收存在小区通道(或角落)里,以备日后出售换钱。值得特别注意的是,这些人中,既有专门的拾荒者,也有小区的保洁人员。我把上述情况与朋友进行了电话交流,发现我省很多小区都存在这种现象,纯商品房小区和安置房小区中尤为突出。

在新冠病毒疫情还处于发展阶段的情况下,去小区或单位的生活垃圾桶中去翻检垃圾的做法,极有可能会面临被感染的风险,这些可能染上病毒的人员又因为不曾有过患者接触的流行病学史,而不在政府重点监控的人群中。加之,他们中的一些人还是小区保洁人员,可以在一些特定的区域或楼道随意活动,随时将一些潜在的风险——新冠病毒,带到其工作环境(小区、单元、楼层)中去,这就为新冠病毒疫情的传播留下了一个潜在的渠道。

为进一步落实习总书记抓实抓细的工作要求,全面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,切实维护和保障市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,根据国家对传染病防治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,特提出以下建议。

一、重视对小区(或单位)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。各级政府要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,对翻捡生活垃圾可能造成的新冠病毒传播的途径引起高度重视,并要求各单位、各城镇居住小区(院落)、农民集中居住区、农村散居院加强对自身生活垃圾的管理。一是疫情期间禁止任何人员在小区(特别是已有确诊病例的)翻捡生活垃圾。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垃圾处理。凡在近期出现了新冠病毒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小区,建议指派专人及时处理生活垃圾。设立专门的垃圾桶,配置醒目的标识,供有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家庭(单元)投掷生活垃圾。必要时,可申请专业车辆将垃圾运至指定地点进行专业处理(或焚烧、或深埋、或消杀)。

二、加强对各社区保洁者和拾荒者的教育。各单位、居民小区(院落)、农民集居区、农村散居院的管理人员要落实责任,一对一地对本小区(院落)的保洁者和拾荒者开展必要的宣传、教育和督查工作,并将教育情况记录在案。教育拾荒者认识到在疫情期间去翻捡生活垃圾,是一件危险性很高的事情,它不仅可能给自己带来患病的危害,而且可能给社区带来疫情的危机。

三、加大督查惩处力度。对未依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,或者发现违规行为不及时查处的相关管理人员,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查处,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

信息来源:四川省人民政府参事室